作者:佚名 點擊量:3740 更新時間:2019-01-15
全面從嚴治黨,是解決黨面臨的現實問題的迫切需要。這其中,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,又極為關鍵。近日,中央紀委通報了六起全面從嚴治黨“兩個責任”落實不力的典型案例,再次給存在黨的領導弱化、黨的建設缺失、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問題的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敲響警鐘,也給廣大黨員干部提出了明確要求,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不能丟!
盡管經過多年努力,各級黨組織建立了黨建工作責任制,黨委抓、書記抓、各有關部門抓、一級抓一級、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。但各級黨委書記、各部門黨委(黨組)書記是不是都成為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書記,是不是各級各部門黨委(黨組)成員都履行了分管領域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?一些地方和部門還難以給出令人滿意的答案。
從通報的案例來看,落實主體責任和監(jiān)督責任不力的,既有市、縣、鄉(xiāng)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干部,也有國有企事業(yè)單位的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。而落實不力的原因,正是因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落實主體責任中放松懈怠,在落實監(jiān)督責任中疏忽缺位,進而給黨的事業(yè)造成了嚴重損害。
有權必有責、有責要擔當、失責必追究。落實責任一方面是盡責。對該有所為的要善作善成,不能對黨要管黨的要求熟視無睹。就像通報中提到的湖北省武漢市政協(xié)辦公廳副巡視員、機關黨委副書記、紀委書記趙英俊,對信訪舉報的問題不組織全面核查就做出“不屬實”的結論,顯然沒有做到認真履責。另一方面是擔責。動員千遍,不如問責一次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不力就應該受到黨紀處分,唯有堅持問題導向,方能讓問責更具針對性、更有靶向意義。
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指出,從嚴治黨,必須增強管黨治黨意識、落實管黨治黨責任。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,不明確責任,不落實責任,不追究責任,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。因此,不管是“全面”還是“從嚴”,不管是高級領導干部的“關鍵少數”還是普通黨員,都需要一層一層地把責任壓實,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進行問責,在落實責任的框架內補上漏洞、補齊短板。
說到底,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,不是一句空話,而是實實在在落實責任的問題。問責既要對事、也要對人,要問到具體人頭上。如此,才能真正激發(fā)起領導干部的擔當精神,落實好主體責任和監(jiān)督責任,做到風清氣正,向黨的十九大交上優(yōu)秀答卷。
上一篇
下一篇